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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表彰圆满结束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2008-04-02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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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表彰圆满结束

    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河北省政府共同设立。其中,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资助我省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我院在接到省厅下发的冀政[2007]73号、冀教财[2007]78号两个文件后,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着手制定并经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石家庄外经贸职业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学院专项资助资金使用评审办法》下发各系、部。并于2007年10月24日下午召开全院学生参加的《贯彻国家资助政策、树立优良学风》动员大会,由我院党委副书记陈继忠作动员报告。学院各系、部利用一切宣传工具配合学院做了大量的宣传工作,使国家的资助政策人人皆知,为下一步评审工作奠定了基础。尽管此次评审工作时间短、任务重,但是我院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评审条件、评审程序,按照班级评议小组评议推荐,系领导小组评审并将结果公示三天,报主管部门汇总、审核、公示5日上报院领导小组审定,如期完成此次评审工作。共评选出国家奖学金获得者4人,励志奖学金获得者59人,召开颁奖表彰大会,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发放到学生手中,组织获奖学生与学院领导合影留念。

    希望获奖的同学都能怀着感恩的心来回报祖国、回报社会,为构建我们的和谐校园增光添彩。对学院工作人员为此次工作所作出的努力表示感谢。

    联系方式

    地址:石家庄市鹿泉区卧龙路99号
    电话:0311-82280596(卧龙院办) 82286661(卧龙招办) 82286662(卧龙招办)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学府路236号
    电话:85201003(学府综合办) 85201001(学府招办)
    传真:0311-8228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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