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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共建专业(项目)评估办法(试行)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2018-11-20 访问量:

共建专业(项目)的开展对我校的专业设置、教学改革、学生就业起到积极促进作用,已成为我校人才培养的特色。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人才培养工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规范我校共建专业(项目)的管理,促进共建专业(项目)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特制定此共建专业项目评估办法。

一、指导思想

侧重校企共建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注重学生质量水平的提高效果,坚持常规评估与目标评估相结合,使评估成为加强“共建专业”管理、提高共建专业成效的重要手段。

二、评估原则

1、坚持科学导向、客观公正的原则。

2、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综合评定的原则。

2、坚持分层分类评估、易于操作、突出实效的原则。

三、评估时间

每年的11月初,具体时间另行安排。

四、评估标准

(一)评估方式

具体评估内容及评分标准见附件《校企合作共建专业项目评估指标体系(试行)》。依据指标体系相关内容,采用资料检查、学生座谈、年终汇报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指标体系内容的逐项评估

(1)资料检查:各共建专业项目组按评估指标体系收集、整理原始材料并上报,领导小组对各共建专业相关资料进行检查,结合评估标准进行打分。

(2)学生座谈或问卷调查:谈话对象由评估领导小组确定,通过座谈或问卷调查了解学生的学习、实习和就业情况以及对共建专业的满意程度。

2、年终汇报

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项目汇报考评,项目组可指定人员进行年终汇报,汇报应着重介绍项目实施的亮点、创新点及难点。实事求是,不扩大成绩,不隐瞒缺点或错误,内容清楚,简明扼要。

(二)计分办法

以上两项内容的权重为:“指标体系”得分占70%,年终汇报占30%。

(三)评估等级

评估等级分为:A级、B级、C级:分值在85分以上为A级;分值在70分-85分之间为B级;分值在70分以下为C级。

五、评估结果

共建专业项目评估的结果,作为合作单位年度校企合作工作综合评价的重要指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评估结果,考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种。对评估为A级的共建项目在招生计划、专项经费列支、成立企业特色学院给予优先考虑;对评估为B级的共建项目加强指导和培育;对评估为C级的共建项目采取督促整改、缩减招生计划、停止合作等措施。

附件:校企合作订单培养项目评估指标体系(试行)

石家庄财经职业学院

2018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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