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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职观察】教育新基建赋能产教深度融合的破局路径

    信息来源:高职观察 发布日期:2023-04-27 访问量:

    所谓教育新基建,是指面向教育高质量发展需要,聚焦信息网络、平台体系、数字资源、智慧校园、创新应用、可信安全等方面内容的新型基础设施体系。根据教育部类型划分,教育新基建涵括信息网络、平台体系、数字资源、智慧校园、创新应用、可信安全等六个大类。教育新基建具有突破物理空间局限、融合网络空间的技术优势,深度链接社会产业与职业院校,拓展职业教育新空间,有效赋能产教深度融合发展。

    教育新基建赋能产教深度融合既是职业教育数字化转型升级的必然趋势,也是促进职业教育提质增效的必由之路。尚需注意,教育新基建赋能产教深度融合过程中不仅面临源自教育新基建、产教深度融合的内部困厄,也面临顶层设计、评价体系外部因素影响,亟待寻求破解路径。结合相关政策部署与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现状,创新提出以“顶层设计”为旨向、以“数字职业”为指引、以“产业适配”为准心、以“大智移云”为依托的破局路径。

    一、以建立健全“顶层设计”为旨向,合理引导产教深度融合发展

    教育新基建凭借其承载数字技术特色为产教深度融合提供技术“底座”支撑,也成为推动产教深度融合的创新动能。前文述及,虽然国家教育部门已经聚焦教育新基建及产教深度融合初步部署,但顶层设计仍存在“碎片化”现象,无法有效引导教育新基建赋能产教深度融合发展。故此,有必要以建立健全“顶层设计”为旨向,合理引导产教深度融合发展。

    首先,聚焦教育新基建赋能产教深度融合出台直接性政策,提供宏观指引。结合既有《关于推进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构建高质量教育支撑体系的指导意见》,出台《关于推进教育新基建赋能产教深度融合的指导意见》,明确教育新基建赋能产教深度融合的总体要求、重点方向与保障措施,在宏观层面为产教双方提供指引。同时,加快《职业教育法》《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关于教育新基建赋能产教深度融合的法律内容修订,在其中增加约束性条文,明确产教融合依托教育新基建进行深度发展的法律规范,为产教双方操作提供法律指引。其次,围绕教育新基建赋能产教深度融合颁布地方性政策,实施中观引导。对于不同地区高职院校而言,根植实际情况开展产教深度融合工作、推进教育新基建布设极具重要性。因此,地方教育部门、发展改革委应当尽快依据区域职业教育发展现状、企业发展态势,联合部署教育新基建推进产教深度融合的政策指示,为职业院校、产业企业在教育新基建合作建设及办学合作方面进行中观层面操作指导。最后,专注教育新基建赋能产教深度融合补充既有性政策,给予细致部署。在现有教育新基建、产教深度融合政策部署基础上,进一步查漏补缺、完善细节,增强教育新基建赋能产教深度融合政策供给的针对性。例如,在产教深度融合中明确教育新基建的产权界定、具体实施办法、细则等内容,为产教融合提供细则指示,最大程度纾缓产教融合盲目发展困境。

    二、以全面推进“数字职业”为指引,夯实产教深度融合基础

    借助教育新基建推进产教深度融合,需要一定基础设施予以支撑。然而,由于资源投入有限、财政支持不足等多项因素影响,“数字职业”进度缓慢以致无法为教育新基建部署提供基础支撑。因此,有必要以全面推进“数字职业”为指引,建立健全数字硬件、智能软件部署,为产教深度融合夯实基础。

    首先,建立健全职业院校信息基础设施。信息基础设施属于联通4G、5G以及物联网的重要载体,也是教育新基建赋能产教深度融合之根柢。一方面,区域政府部门应当联合通信公司升级职业院校网络,在已有4G网络基础上进行5G基站升级部署,拓宽网络带宽增强服务能力。对于部分偏远地区职业院校,强化4G或5G网络布设,疏通偏远地区职业院校网络通道。另一方面,持续深化物联网在职业院校实践基地部署接入,为实践基地运行提供物联网基础支撑。除此之外,依托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基础,强化国家主干职业教育网、省市职业教育网以及职业院校校园内网的衔接,进行网络地址、域名和用户的统一管理。其次,持续强化职业教育融合基础设施建设。地方教育部门、财政部门以及职业院校应当持续深化融合基础设施建设,对职业院校既有媒体、硬件及软件进行升级,优化原有设施。同时,支持有条件的职业院校借助数字技术升级教学设施、科研设施及公共设施,驱动职业院校物理空间、网络空间一体化建设。另外,教育部门应当引导、鼓励产教融合共建实践基地进行数字升级,引入数控手段驱动实践基地运行提质增效。最后,加快部署职业教育创新基础设施。中央、地方政府应当合理引导产教双方构建智能实验室等职业教育创新基础设施,借助数字技术开展技术实践、创新技术研究方式,驱动技术创新实现产教深度融合。同时,鼓励产教双方共建VR实训基地,拓展实训空间、提升实训质量。

    三、以着力深化“产业适配”为准心,扩充产教深度融合覆盖范畴

    教育“内卷化”不仅会对产教融合产生阻碍,也会影响合作教育质量。纾解“内卷化”这一困厄的重要方式,是为产教双方提供适配对象,契合双方需求而非简单达成合作。因此,在教育新基建驱动产教深度融合过程中需以着力深化“产业适配”为准心,扩充产教深度融合范围。

    首先,构建产教适配平台,增强产教适配精度。职业教育应当借助教育新基建平台体系,搭建产教适配平台。职业院校、产业企业可将产教融合需求录入平台,按照区域、行业进行归类汇总,同步在平台更新动态。对应职业院校、产业企业可按照自身需求在平台中寻求心仪对象深化产教融合,提升产教合作精度。这一过程中,政府部门可在平台嵌入动态监测技术,精准分析产教双方需求,进一步汇聚宏观经济社会发展与职业教育数据,为产教深度融合提供合作推荐。其次,搭建产教适配网络,提升产教适配广度。对于部分区域职业院校、产业企业而言,同时满足双方需求的合作机会相对较少。由此,教育部门可借助教育新基建搭建产教适配网络,纳入跨城市乃至跨省的产教融合主体,利用这一网络开展跨城市、跨省域的产教融合,切实提升产教合作广度。考虑到跨区域合作无法及时进行实践指导,可进一步借助教育新基建搭建跨空间数字合作中心、综合体验中心,通过沉浸式、交互性方式开展合作。最后,开设产教开放专栏,提升产教适配深度。依托各高职院校既有官网、平台,开设产教融合开放专栏,实时公开产教融合进度、现状。对应教育部门可依据平台公开状况提供指导,促使产教双方开展更加深度的合作,推进产教深度融合。

    四、以综合应用“大智移云”为依托,构建产教深度融合智能评价体系

    以教育新基建驱动产教深度融合尚处于初步阶段,需适配精准、评价高效的系统予以基础参照,便于产教双方做出适应性调整。因而,根植教育新基建以综合应用“大智移云”为依托,构建产教深度融合智能评价体系,进行产教深度融合的系统评价。

    首先,以大数据技术为基础,征集产教深度融合涉及数据。智能评价体系以大数据为基础,征集产教深度融合过程中诸如产业企业产值提升、院校直接就业人数、就业平均薪资等多项数据,并按照价值密度、数据类型进行整理。同时,配套嵌入数据清洗、数据整理等相关数据,剔除异常数据、重复数据,为产教深度融合提供翔实数据支撑。其次,以人工智能为核心,开展全面化数据分析。在经由大数据技术获取产教深度融合相关数据之后,由人工智能负责对全部评价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处理,并输出分析结果。同时,嵌入人工智能技术后的评价结果均是按照系统自动算法执行处理,全程并无人工介入,祛除以往评价系统主观思维影响。再次,以云计算与云存储为补充,增强评价系统反馈能力。云计算属于人工智能技术的补充,按照“云”分布进行多部服务器组成的系统分析,并将结果反馈至用户,并且将全部数据以及评估报告上传至云端进行存储,便于后续查阅及获取。最后,以移动公开为重点,增强产教深度融合评价透明度。云计算分析结果经由移动端口进行公开显示,对应职业院校、产业企业可依据公开评价结果做出决策适应性调整,弥补产教合作短板。(节选自《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23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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